# 管理规定

  “交我办”是上海交通大学智慧校园建设的基础性平台,为全校业务部门、院系、直属单位提供一门式办事流程开发平台和信息化应用一站式入口。为共同构建应用集中、数据共享、标准规范、安全高效的“交我办”生态,对“交我办”平台应用设计、上线、运维管理、数据安全做如下规定。

一、职责分工
1、学校各业务部门、院系、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和服务需求,设计、开发或采购应用服务系统,作为应用主管单位申请将相关应用接入“交我办”平台。
2、网络信息中心负责“交我办”平台的建设和运维,制定完善平台技术标准和规范,受理应用接入申请。

二、平台技术体系
1、“交我办”平台面向用户提供电脑网页版和移动App两种访问方式,接入“交我办”的应用须为使用HTML技术开发的Web应用。
2、“交我办”平台面向审批流程类应用提供“流程平台”开发框架,包含表单、工作流编辑器,并由“流程平台”提供业务流转、待办和已办任务等功能。
3、“交我办”平台用户身份认证对接jAccount统一身份认证系统,授权体系对接学校统一授权系统。
4、“交我办”平台内置消息通知、日程等功能,并通过API接口向接入“交我办”的应用提供发送消息通知、添加管理日程的能力。
5、“交我办”平台提供的API接口、文档及“流程平台”开发手册,通过上海交通大学开发者平台网站 (opens new window)提供公开查询。

三、应用设计要求
1、电脑网页版应用应支持Chrome、Safari、Firefox、Edge等主流浏览器当前主流版本,手机端Web应用应适配安卓、iOS主流版本移动浏览器和不同的手机分辨率。
2、审批流程类应用须使用学校“流程平台”开发,表单设计须按照表单规范,须同时设计桌面版和移动版表单。
3、手机端Web应用界面设计须符合“交我办”界面规范
4、接入“交我办”的应用须与jAccount统一身份认证对接,通过“交我办”入口URL地址访问时自动进行jAccount登录,不得设置单独的登录页面和用户注册功能,不得提供退出jAccount登录、切换账号功能。
5、应用内不得设置待办任务、未读消息等“交我办”平台已有的功能,应用的待办事项应与“交我办”待办任务集成,消息提醒应通过“交我办”消息通知接口发送。
6、应用内一般不设置个人信息页面等与“交我办”平台页面冗余的信息显示功能。
7、应用需对用户常见问题在界面内予以说明和操作引导,建议提供应用主管单位的咨询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络通畅,如提供线上咨询反馈功能应安排专人及时答复。

四、应用上线和运维
1、应用在“交我办”平台上线前,应完成应用的正式生产环境部署,生产环境服务器应部署在校内,使用sjtu.edu.cn域名,并使用HTTPS访问。
2、应用首次上线或重大版本升级时,应进行上线申请和审批,申请和上线流程如下:
(1)应用负责人发起“交我办应用接入申请”流程 (opens new window),由应用主管单位领导审批同意申请上线;
(2)应用主管单位需制定应用上线方案,包括上线时间、应用访问权限、上线风险及应对预案;
(3)应用主管单位需在上线前完成对应用功能逻辑和用户界面的测试,确保各项功能正常使用,提交相应的测试报告;
(4)对于预估峰值并发访问用户数超过100人的应用,应用主管单位须对应用进行压力测试,并提交压力测试报告;
(5)网络信息中心检查应用界面是否符合界面规范,对应用代码、服务器进行安全检测,应用主管单位须提供应用源代码用于安全检测;
(6)上述环节完成后,由网络信息中心将应用上线至“交我办”平台。
3、应用上线后,应用主管单位须对应用开展持续运行维护,确保应用各项功能正常稳定工作。
4、应用须确保良好的加载和操作响应速度,手机4G网络下首次加载时间不超过3秒,应用内各项功能操作的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。
5、应用主管单位应及时回应用户关于应用的咨询和意见建议,对用户普遍提出的优化建议尽快列入应用升级计划。
6、对于阶段性提供服务的应用,应在服务周期结束后通知网络信息中心将应用入口暂时隐藏,并在下一服务周期开始前恢复应用入口显示。
7、 应用频繁出现访问故障或功能异常,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问题,版本升级后功能、界面设计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,网络信息中心将对应用进行下线处理,由应用主管单位整改后重新提交上线申请。

五、数据管理和安全
1、“交我办”应用对数据的采集、归集、维护、存储、共享、使用和安全应符合《上海交通大学数据管理办法》。
2、应用所需数据可通过学校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获取的,应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,不得要求用户重复填写。
3、应用采集、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,应在界面上主动告知并在取得用户授权后再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,应用应向用户提供隐私政策说明。